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民办高校“抢滩”招生猫腻多
崔璀 艾勇丰

  高考刚刚结束,来自省内外的民办高校就提前“抢滩登陆”。日前,丽水市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5家外地学校招生点,收缴了2000多份违规发布的教育招生广告,发现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已成为这些民办高校的惯用伎俩。

  现场:没有一家具备合法招生手续
  一家外地学校“驻丽水招生办”在宾馆门口拉起了上书“一流的学校、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环境”的红色大横幅,学校宣传人员正对外派发着招生广告,广告上赫然印着“学生就业实力十强高校”“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等“荣誉称号”。
  执法人员说,这些所谓的荣誉,根本没有经过国家监督管理机构的认定,只是一些收费的咨询机构或研究中心授予的,根本不能作为招生的依据来宣传。       
  宾馆工作人员说,高考结束不久,一些家长就被横幅广告吸引,前来这些招生点咨询,但对招生广告中宣称的“100%就业率”之类明显失实的说法,却鲜有人提出质疑。
  在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的5家外地民办高校招生点中,不仅没有一家经过工商部门的备案审批,而且全都不具备合法的招生手续。对此,执法人员当即作出了停发违规广告、责令改正等处理。

  骗局:打着“国家承认学历”幌子行骗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必须遵守严密的程序和严格的政策,没有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是不可能被录取的。”丽水市工商局商广处处长郭书彦说,一些民办学校针对考生渴望进一步深造的心理,将一些原本与高校招生无关的中介部门升级为学校在丽水的联络处或办事处,进而利用虚假的广告宣传对考生进行欺骗。部分“招生代表”甚至故意混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宣称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而当学生花了钱入学之后,才会发现原来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一旦学生没能通过相关的考试,也就不可能拿到学历证书。

  提醒:冷静甄别慎防高招骗局
  针对形形色色的招生骗局,丽水市工商局于日前发布2007年第2广告警示,要求申请发布各类招生广告的申请人必须依法发布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有关合格率、升学率、录取率等数据准确并表明出处,不得使用含有断言、保证或承诺等内容。
  高考成绩即将揭晓,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面对招生广告要冷静甄别、慎重选择,不要轻信广告和招生简章,要从多种途径了解所选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成果等真实情况。